中山大学管理学院MBA复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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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管理学院MBA复试解析
时间: 2024-02-29 18: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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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1、初试成绩符合中山大学复试分数线要求者,按各方向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本专业各方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考生可以通过MBA或EMBA官网查询复试名单。2、中山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本年度不接受校内外调剂考生,EMBA 项目接受院内MBA 考生转报。二、资格审查1、资格审查材料(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2)初试准考证。(3)学籍学历证明(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须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原件存档单位公章)。(5)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如有)复印件。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6)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7)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提交入学前完成原学校退学手续的承诺书。2、提交要求及方式(1)提前面试通过或有条件通过的考生请于 4 月 1 日前把以上资格审查材料邮寄至中山大学管理学院 MBA 中心/EMBA中心。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如有)邮寄复印件外,其他资料均需邮寄原件。所有材料请用一个大信封(2)(41.4x29cm)装好,并提前将上述《准考证》张贴在大信封封面。入学复查时核对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如有)等原件。(2)正常批次(没有参加提前面试或提前面试不通过)的考生于复试当天现场提交以上资格审查材料。所有材料请用一个大信封(41.4x29cm)装好,并提前将上述《准考证》张贴在大信封封面。复试当天还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如有)原件现场核查。注: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材料恕不退回。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1、复试方式(1)复试方式:现场复试。(2)复试总分:复试总分 300 分,占入学总成绩的 50%。2、复试内容复试考核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正常批次考生应参加所有复试环节;通过或有条件通过提前面试的考生只须完成思想政治理论考核,无需再参加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1)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240 分)考核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管理知识、整体素质、管理潜质及英语应用能力。考核方式:个人面试①国际工商管理(全日制):A+B轮A 轮:英文面试,总时长约 30 分钟(含材料准备、面试交流、考官评分等时间)。Part1: 从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专业学位在线报名申请系统里的论述题第 1-3 题中,自选一道题目,配合英文PPT,用英文进行演讲(不超过 5 分钟)。Part2: 指定英文题目作答。Part3: 考官提问。复试小组根据考生背景材料的情况从各个方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逐个考核,考生当场回答问题,必要时,复试小组成员会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B 轮:中文面试,总时长约 10 分钟(含材料准备、面试交流、考官评分等时间)。②工商管理(非全日制):中英文面试,总时长约30分钟(含材料准备、面试交流、考官评分等时间)。Part1: 从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专业学位在线报名申请系统里的论述题第 1-3 题中,自选一道题目,配合 PPT 用中文进行演讲(不超过5 分钟)。Part2: 指定英文题目作答。Part3: 考官提问。复试小组根据考生背景材料的情况从各个方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逐个考核,考生当场回答问题,必要时,复试小组成员会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非全日制):中文面试,总时长约 30分钟(含材料准备、面试交流、考官评分等时间)。Part1:指定中文案例分析题目,阅读案例后作答。Part2: 考官提问。复试小组根据考生背景材料的情况从各个方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逐个考核,考生当场回答问题,必要时,复试小组成员会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2)思想政治理论考核(60分)考试范围与参考书目:《2021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大纲解析》(作者:教育部考试中心;出版时间:2020年 9 月;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考试时间:1.5小时考试形式:笔试(闭卷)3、考核评分每位考生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复试小组成员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复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思想政治理论考核成绩按比例折算卷面成绩后计入复试成绩。四、复试成绩1、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即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2、各方向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同分情况下按照初试成绩排序。4、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2)思想政治理论考核成绩未达标者。(3)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满分值的 60%为不合格)。入学后 3 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五、信息公布将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复试录取方案、分学科专业(方向)的拟招生人数、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安排、调剂信息、复试结果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将进行说明。复试结果报学校审核后公布。拟录取名单经审核后将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统一进行公示。六、其他事项1、研究生院将根据上级统一工作安排开通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系统,拟录取的考生可通过该系统进行邮寄地址校对及修改,届时请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2、本办法未尽事项,以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